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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文局通过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复审考核

根据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对前五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进行复审的通知》(水精〔2009〕2号),8月27日,由厅党组成员、巡视员、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黄庆良和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委办主任卓汉东等一行4人组成的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复审考核组代表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我局进行了复审。

2006年,省水文局被授予2004~2005年度“全国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单位称号”。复审考核组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我局三年来文明单位创建的总体情况。

简觉钦副书记代表局党委汇报了我局三年来通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所取得的成绩。

(一)水文现代化建设实现新跨越。一是在基础设施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二是水文信息化建设有新的发展,三是水文测验水平有了跨越性的提高,四是引进先进仪器,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队伍的素质有明显提高,六是科技水平有新的进步。

(二)水文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一是积极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为广东夺取防汛减灾的全面胜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二是水环境监测能力、分析评价水平不断提高,为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做出了贡献。三是积极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三)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上新台阶。结合水文实际,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获得全国、部、省和厅等一系列荣誉。

复审考核组充分肯定了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认为省水文局在精神文明建设中领导重视,思路清晰、工作扎实,效果明显。注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当全国水文排头兵为目标,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方面教育,弘扬了新时期“忠诚、为民、科学、务实”的广东水利人在精神。在文明创建活动中特点明显,突出在“有机构、有目标、有投入、有制度、有落实、有成效”,把文明创建与水文事业发展很好的结合在一起,取得了显著成绩。

黄庆良代表复审考核组提出几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珍惜荣誉,看准问题,找准差距,不断进步。二是认真学习贯彻水利文明建设的精神,以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为文明创建的总体要求。三是把文明建设纳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之中,通过文明建设增强党性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团结意识。四是通过文明创建活动使新时期“忠诚、为民、科学、务实”的广东水利人精神得到大力弘扬。五是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刻认识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为进一步促进水文人的发展、促进水文事业发展凝聚思想,凝聚人心,推动广东水文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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