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水文局网站讯 1月22日,吉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修订审查会在长春召开。
吉林省在用水定额试行5年来,为开展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规划、工程设计、全面贯彻执行《水法》规定的节约用水制度、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等提供了基本依据。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供给保障需求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需求,原有的定额与实际用水出现较大偏差,需要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
吉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标准审查委员会由来自吉林省标准化协会、吉林大学、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春市节水办等12个单位的13名专家组成。省水利厅、省农委、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技术监督局等单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修订审查会。
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作为吉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编制单位,向与会专家汇报了标准修订情况及有关说明。审查委员会听取并审阅了标准修订组提交的《用水定额》(送审稿)的标准文本、修订说明、征求意见处理情况汇总、验证报告等文件资料。审查委员会专家对标准文本进行了逐章逐条地审查,并提出了宝贵建议和指导性意见。审查委员会一致认为:
标准修订过程中,工作组收集了国内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取证,广泛征求和充分吸收了有关部门、行业、代表性企业、用水单位的意见,标准的主要指标和要求反映了我省当前节约用水的实践经验和成熟技术,与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协调,可操作性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标准的修订将为我省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节水技术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废水排放量,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