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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室职责
全省水文机构按行政区和水系流域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辖管广州、佛山、江门、肇庆、惠州、汕头、韶关、梅州、茂名、湛江等10个分局(副处级),以及10个广东省水环境监测分中心,163水文(位)站、832个雨量结和35个蒸发站。
省局机关内设7个副处级处(室):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人事处(党委办公室)、站网技术处、水质监测处(挂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牌子)、水情处、水资源评价处。经省编制委员会核定省局机关编制96人,基层水文分局编制644人。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处室和直属分局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保卫、信访接待、宣传、会务、计划生育等行政和后勤服务工作。
内设科室:文秘料 行政料 档案科
(二)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分局的财产和资产综合管理工作及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财务预算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技术改造、科研、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申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组织和管理工作。
内设科室:计划科 财务科 审计科
(三)人事处(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分局党务、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保、离退休人员管理、统战、工青妇和纪检、监察等工作。
内设科室:人事科教科 安全保卫科 离退休管理科
(四)站网技术处
负责本系统水文站建设规划和技改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水文水资源测验、资料整编和广东省国家水文数据库管理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勘测评价成果资料审查认定;负责我省防汛指挥系统水文通信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内设科室:勘测科 基建科 资料科
(五)水质监测处(挂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牌子)
负责全省水文系统水质监测站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分析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我省江河水库和取水许可的水质监测与评价,提出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内设科室:监测科 评价科
(六)水情处
负责全省水文情报信息收集处理和水情预报;发布水情公报;负责全省防汛指挥系统水情信息处理和预报系统的建设管理;负责水情预报方法研究和方案研制。
内设科室:预报科 通讯科 信息技术科
(七)水资源评价处
承担本省水文水资源调查、分析、计算和评价任务,编制水资源公报;负责水文水资源水文分析计算和成果资料审查认定工作。
内设科室:水文分析科 规划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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